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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; (二)自愿加入本会; (三)涉及俄罗斯商贸文化等活动的福建商人 (四)本会概不接受在案,政治不清白及黑名单人员 (五)本会吸纳由商会内部人员推荐的各界有识之士加入共谋发展 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 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。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(一)积极参加商会组织各种活动、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; (二)会员有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三)对本会的工作的提议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 (四)本商会的会长两年一届,期满后由会员提议经理事会审议决定 (五)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(一)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 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商会声誉; (三)按时交纳会费; (四)积极向本商会提供有利于商会发展的信息; (五)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。 |